應徵貨運首先作為“第三利潤源”而引起重視的,所謂第三利潤源,是針對企業的利潤來源而言的,企業第一利潤源來自企業銷售額的增加,第二利潤源是生產成本(針對製造商而言)或者進貨成本(針對流通商而言)的降低,而由降低成本所得的利潤則成為企業第三利潤源。
在這裡,運輸被定義為對物資的流通配置,包括製造商、流通商的裝卸、運輸、倉儲、搬運等一系列的過程,對應徵貨運的重視被提高到降低成本、增加利潤的高度,成為貨運定義的第一個轉折。